学生电子产品管理制度
为科学管理学生各类电子产品在校使用情况,防止学生沉迷电子产品,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生平板电脑的管理办法
(一)平板领取及收管
第一条:学生平板由各班班主任统一在信息中心处签字领取、统一分配,平板背部应贴写有学生姓名、账号、密码等标签,由班主任统一发放。
第二条:班主任须对学生使用平板电脑做明确要求和使用指导,保证课堂秩序设备使用安全
第三条: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对学生课堂和课后使用平板有指导、监督之责。
(二)平板使用规范
第四条:平板只能在教学区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带回家或宿舍。
第五条:禁止私自将平板用于与课堂或学习无关的用途。凡经发现,第一次由科任老师和班主任进行口头教育,第二次由班主任在全班通报、告知家长并按班规严格处理,第三次由班主任报告给学校德育处,由德育处按校规处理,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学生进行书面检讨并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第四次发现则暂停责任人平板使用权,平板由学校德育处暂时收存,后续视责任人表现决定何时再次发放使用。
第六条:学生应规范使用并爱护各自的平板设备,不得恶意破坏。如被认定为人为有意损坏,责任人须赔付【1800元】
第七条:禁止将平板转借他人,同时禁止利用他人平板进行违规操作,如有违反校规校级或造成相应设备损失的行为,则出借人和受借人处以同等处罚。凡经发现,将根据学校违纪处分条例,进行书面检讨并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二、手机的管理办法
第八条:家长和学生须将学生使用的手机型号款式报备班主任,学生在收假当天的晚自习前须将手机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放假时再由班主任统一发放。
第九条:学生到学校只能带老人机(棒棒机),用于放假上下学时候报备行程、联系家长, 学生收假当天的晚自习前须将手机交给班主任统一管理,放假时再由班主任统一发放。
第十条:严禁任何学生私藏手机、带多部手机或通过手机进行违规违纪违法操作,一经发现,学生必须现场将手机交给相关老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抵赖或拒交;第一次发现的手机,学生须写检讨,由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教育,在期末考试后由学生家长到校领回;第二次或第N次发现手机,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学生当面写检讨,学校德育处按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并在学生大会上,公开销毁相关手机;如果学生拒交或借口抵赖,则直接由相关老师和班主任将该生带到学校德育处,由德育处按规定从重处理。
第十一条:周内确需使用手机者,须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允许后使用,用后立即交回班主任处,由班主任统一保管。
三、其他电子类产品(私人平板、MP4、kindle等)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严禁携带除手机之外的任何电子产品到校,如因特殊情况需携带入校,学生须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同意,并报学校德育处备案后,方可携带电子产品入校。
第十三条:学生私带其他电子产品在校内使用规则,参照手机在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学校将每周定期组织教务管理团队利用金属探测仪在教学区和生活区检测有无私藏电子设备,如有私藏,立即收缴暂扣,由学校德育处暂时保管,期末考试之后由家长领回。
第十五条:凡因违规携带、使用电子产品并被校纪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本学年所有评优评先资格。一旦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四、学校服务及保障
第十六条:为防止学生在校违规使用电子设备,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
学校将在教学区及学生宿舍区安装信号屏蔽器:
学校将在学习平板上设置限制性访问权限,封锁限定功能外的其余娱乐功能;
如学生或家长有紧急联系的需求,班主任及科任老师都将为学生提供通讯工具。